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世界少年锦标赛个人前4名;
(二)亚洲青年运动会、亚洲青年锦标赛个人前2名,团体第一名的主力运动员;
(三)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第五至八名,团体前2名的参赛运动员,团体第三至六名的主力运动员;
(四)全国冠军赛系列赛个人第三至四名,团体前2名的主力运动员;
(五)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前4名,团体第一名的主力运动员;
(六)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前2名;
(七)全国少年锦标赛甲组、全国俱乐部联赛总决赛少年专业组个人第一名;
(八)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