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计征(比例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定额税率):应纳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征(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并用):应纳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