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中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达到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考生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社会考生的考试地区应与户籍、居住证申领地一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选择生源地和就读所在地参加考试;
(4)考生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5)考生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