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遗失后,需按下列程序补办:
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学历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由工作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由职改部门验证的证明(在个人书面申请或单位证明上加盖公章即可)。
4、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纸上要注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名称,取得的时间等)。
5、一张小二寸免冠白底相片。
把上述材料递交给职改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