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②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④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