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销发票的原因有以下两种:
1、税务登记变更时的缴销处理
(1)收缴用票人旧的《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对未用完的发票进行剪角作废并加盖消号章。
(2)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剪角作废发票的信息,打印《发票消号登记表》,交用票
人签字确认后,退还发票存根或剪角发票及《发票消号登记表》第二联给用票人。
(3)在《发票缴销登记表》中签章后交用票人,用票人凭《发票缴销登记表》(FP028)到发票发售岗重新申请领购发票和《发票领购簿》。
2、税务登记注销时的缴销处理
(1)收缴用票人的《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
(2)根据用票人提供的《发票领购簿》核对发票存根的保存情况,对未使用完的发票在审查无误后剪角作废并加盖消号章。
(3)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剪角作废的发票信息。打印《发票消号登记表》,交用票人签字确认后,退还发票存根或剪角发票及《发票消号登记表》第二联给用票人。
(4)在《发票缴销登记表》(FP028)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决定表》中做出意见,签章后交用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