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参考
教育培训行业知识型媒体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2:41
一般来说,学校每年都会向特定的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每所学校的金额标准不同。以下是江苏第二师范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标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细节。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1500元 | 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 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3000元不等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爱心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3000元不等 | 身患重大疾病的在校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300元 | 对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上一学期德智体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为主要评定依据 | 一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4%;二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9%;三等奖获奖人数为学生人数的15%; | |
校长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0元 | 1.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2.参评“校长奖学金”时,至少有1次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3. 对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最近一次德智体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为主要评定依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所在班级前5名 | 每年不超过10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200个岗位 | ||
温暖回家路路费补贴 | 根据学生实际往返路费补贴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个学院2名左右 | ||
绿色通道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爱心大礼包或路费补贴资助 | 当年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节假日伙食补助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补贴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社会资助 | 福彩爱心助学 | 每生5000元 | 当年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籍普本新生 | 根据省学生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1.学业成绩:原则上,在选择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内,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结果应分别在前10%以内(校级优秀学生三名以上共两次)。如果在其他方面非常突出,可以酌情扩大到前20%(包括20%),但必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在学业成绩或综合评价结果中排名前10%的学生(超过两名学校三级优秀学生),但在前20%的学生,只有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