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学校每年都会向特定的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每所学校的金额标准不同。以下是四川师范大学奖学金和助学金标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细节。
① 申请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持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可到学生所在地指定银行或学校申请助学贷款。
② 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为特殊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名额8000元/人·年。
③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针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的专项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人·年。
④ 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资助金额为2000-4000元/人·年。
⑤ 申请减免学费:我校全日制学生从校本(学院)理科学生处获得助学贷款,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在获得贷款后表现良好,仍不能支付全部学费的,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学费减免金额将在大学特别会议上确定。
⑥ 申请困难补助:对我校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全日制普通(大专)理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生活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对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家庭发生重大变化的学生给予补助。
⑦ 社会奖(助学金)申请:我校社会奖(助学金)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广泛吸收社会捐赠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例如,真维斯奖学金、新长城奖学金和“英恩德”奖学金,补贴金额取决于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奖励(助学金)创始人的意愿。
⑧ 申请勤工俭学岗位:学校根据校内外合作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置适当数量的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活动的勤工俭学岗位,并以岗位补偿的形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贴。
1.学业成绩:原则上,在选择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内,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结果应分别在前10%以内(校级优秀学生三名以上共两次)。如果在其他方面非常突出,可以酌情扩大到前20%(包括20%),但必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在学业成绩或综合评价结果中排名前10%的学生(超过两名学校三级优秀学生),但在前20%的学生,只有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