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经过3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已成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学历教育基地、政治教育基地、干警培训基地和科研基地。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十五部委列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四川司法警官毕业去向
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和社会需要,实行双向选。毕业生可参加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录用为人民警察,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同时可根据社会需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一方面作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在监狱戒毒机关等政法单位的招警录用中具有明显专业优势,充分保证了政法系统公务员就业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学院积极开拓就业基地建设,与省内多家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为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