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啦 国家公考

有乙肝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吗

发布时间: 2024-11-05 23:32

2024年【国家公考】报考条件/培训费用/专业咨询 >>

国家公考报考条件是什么?国家公考培训费用是多少?国家公考专业课程都有哪些?

点击咨询

乙肝患者可以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但是不能报考特警职位。

有乙肝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其他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有乙肝可以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吗

患有乙肝是可以报考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因为乙肝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乙肝病毒载量正常和肝功正常的情况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了军人、警察和从事幼儿教育等特殊岗位,

以及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外,任何用人单位不得拒收乙肝这一类人,这是因为乙肝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乙肝病毒含量和肝功正常的情况下,一般没有不适的症状,也就是说基本都没有传染性,所以,不会把乙肝传染给他人,在这种状态下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从事公务员一类的机关工作的。

请问乙肝患者能不能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

乙肝患者可以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但是不能报考特警职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其他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扩展资料:

增强乙肝大三阳患者免疫力的方法

一、科学合理的饮食

乙肝大三阳患者应饮食清淡,宜多进食新鲜蔬菜,如青菜、芹菜、菠菜、黄瓜、西红柿等;多吃水果,如苹果、生梨、香蕉、葡萄、柑橘等。以补充足够的维生素和纤维素,也有助于促进消化功能。患者肝脏受损,机体免疫力降低,因此需要补充蛋白质进行修复,并增强免疫功能,所以应给予高蛋白饮食,如淡菜、鱿鱼、瘦肉、蛋、鱼、豆类及豆制品等。

二、良好的生活习惯

乙肝大三阳患者良好的生活起居,有利于病情的康复。充足的睡眠、不熬夜、可以充分的让肝脏进行代谢,及时将体内的有毒物质排出体外。肝脏在晚间11点-1点为最佳解毒时间,乙肝大三阳患者应尽可能改变不良的作息时间,至少应在10-11点之前睡觉。适量的增加体育运动,可以提高自身免疫力,对于病情康复有很大帮助。

三、良好的心态

情绪影响干肝功能,导致患者肝火旺的症状发生,造成肝气郁结,加重肝脏的负担,负性情绪还会促使乙肝病毒数量不断增加,病情逐渐加重。而一个良好的心态,可以减少肝脏负担,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进行治疗,有利治疗药物的吸收,让药物真正发挥它的作用,从而提高治疗效果,使患者病情早期得到康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乙肝患者

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乙肝大三阳 考公务员可以吗?

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可以。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

1、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2、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所以,只要乙肝患者肝功能检查正常、HBV-DNA阴性且无肝炎症状的就可以报考,但是如果以上三项中只要有一项异常,都不能报考公务员,须经过治疗待病情恢复稳定后才可报考。

扩展资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 年5 月18 日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中的第二条规定:" 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主要包括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等。"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985大学 211大学 全国院校对比 专升本

温馨提示:
本文【有乙肝能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吗】由作者百科密码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培训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培训啦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11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