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笔试共2科: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思维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2月1日,在北京、上海、武汉、广州、深圳、珠海等6市设置考点,考生报名时需选择确定笔试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左右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前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面试时间在12月中下旬,每个职位的面试考点在《职位表》中已明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专业测试由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有专业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30%、专业测试30%、面试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