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按照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设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工资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军队建立统一的军队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待遇综合比公务员高出35%左右;
二是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军队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军队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三是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军队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军队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四是福利抚恤。健康体检、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军队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
(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的 80%,以上数据是大概平均值,岗位职级不同有相应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