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该表格在报名系统中可以下载或是直接打印,要求正反面打印,A3型纸,粘贴2寸照片)。
2. 二代身份证(注意一定要在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 具有该地户籍的申请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非该地户籍,工而作单位在本地的申请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或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此类材料。
4.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9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如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 《XX本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8. 《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认定有效,过期失效)。
9.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认定申请表》右上角的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10. 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申请材料。申请人员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