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能提升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0.8633万元/人。
2.职业培训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0.35万元/人。
3.创业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0.35万元/人。
4.就业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0.35万元/人。
5.职业资格证书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职业资格证书补贴,补贴标准为0.35万元/人。
6.技能提升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0.8633万元/人。
7.职业培训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0.35万元/人。
8.创业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0.35万元/人。
9.就业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0.35万元/人。
10.职业资格证书补贴:在天津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领职业资格证书补贴,补贴标准为0.35万元/人。
1.在职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享受同岗位技能人员基本工资上调待遇。
2.取得高级教师资格的,享受副高级待遇;取得教师资格后,任职满6年的,享受正高级待遇。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财社〔2018〕8号)规定,天津市教师资格证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以下为具体的申领流程:
1.申请条件:依法参加天津市社会保险、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证书目录》中对应级别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在天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3.申领流程:参保职工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可向所在参保单位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申请,参保单位审核后将《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在证书下发后,录入系统进行初审,然后市人社部门进行终审,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拨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
1.依法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累计缴纳满12个月,并取得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
2.在职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师、名校长称号的在职教师。
3.在职期间,获得天津市教委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在职教师。
4.在职期间,获得天津市教委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在职教师。
5.离退休后,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师、名校长称号的离退休教师。
6.离退休后,获得天津市教委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称号的离退休教师。
7.获得天津市教委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在职教师。
以上天津教师资格证补贴条件信息截至2023年4月,若条件发生变化,请以官方发布最新政策为准。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天津市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从2018年10月1日起,持有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才引进落户时,直接为D类,不需要满足社保和个税缴纳满一年的条件。持有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才引进落户时,按照《天津市积分制落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加积分制落户积分指标五的加分分值。
具体到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补贴问题,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方式可能因地区、单位、时间等而有所不同。您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教育局相关人员,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微语】"盛不盛开,花都是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