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
(1)具有广州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
(3)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4)广州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广州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非户籍生升学资格: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可申报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往届生不可报考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计划)。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毕业生中,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申报“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可报考广州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未通过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审核的考生如“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