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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0:28
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护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年龄32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护理工作满3年,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
范围 报名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护理 5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户籍
不限 宁波市兴宁路57号,
人事科:李娜0574-87018514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日——11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
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李惠利医院人事科。
3.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请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三甲医院工作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2号)规定,每人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于2009年11月10日上午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专业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50分,实践操作30分,面试20分。
1.笔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主要考试护理专业知识。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和实践操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于笔试后一个星期在宁波卫生网(www.nbws.gov.cn)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安排请注意宁波卫生网上的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宁波卫生网查看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被列入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按规定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考核办法。市卫生局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和宁波卫生网(www.nbws.gov.cn)上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录用相关手续。
(六)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单位不予录用。
宁波市李惠利医院人事科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