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将聘用人员材料送市人社部门备案,办理各项手续。
2.新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在规定时限内正式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不予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社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