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就一个孤儿院:
1、单位名称:盐城市儿童福利院
2、单位类别: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
3、单位职能:负责全市孤儿与弃婴的收养、康复、教育。
4、主要负责人:洪虹
5、:
办公电话:88423502 电话传真:88423502
通信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56号
办公电话:88117740、88117741、88117743
电话传真:88423502
扩展资料:
领养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使馆签证,附上本人职业各经济状况的证明,办妥本国入境证件,再报儿童福利院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批准后,才可以去儿童福利院领养。领养时须履行以下手续:
(1)详细填写领养婴幼儿申请表
(2)由福利院派员共同带领被领养的婴幼儿去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3)去儿童福利院所在地的司法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4)结清所有费用。
4、从儿童福利院领养的孩子是否可以退还?
领养前必须慎重考虑,一经领养,就依法确定了收养关系,不能任意更改。领养后,养父母不管什么原因,既不能将养子女退回儿童福利院,也不可以一起虐待子女,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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