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登录上海市工商局网站,输入公司名称查询后,就可以得到信息登记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上海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总部位于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搜索框中输入企业信息名称,点击查询。以“上海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为例,输入后,点击查询。
3、在弹出的验证窗口,按照验证内容操作并点击确认。
4、在弹出的信息框中,筛选查询自己想要查询的企业信息,点击进去。完成查询。申请所需材料: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扫描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除外)有效期内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需提交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法人证》或相关《登记证》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当年度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若企业属非法人单位的经审核同意办理后,还需上月度《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扫描件
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关于实行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年度的信息登记号_询》凡上海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应该及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或其他代理点办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取得信息登记号。此后,可在上海市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更新招聘需求,传递最新招聘动态;也可随时根据需要,通过网站搜索查阅本市各高校毕业生专业分布情况及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的自荐简历。更重要的是本年度的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进沪就业落户申请表上的必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