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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5:26
10月8日上午
在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广播中心
FM103.3综合广播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负责人
围绕养老保险的相关话题
回答了市民提问
问
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为了方便、快捷,希望能够线上办理或者手机办理,社保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
对个人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业务办理从“线下跑”变为“网上办、手机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跨省转移可以在掌上12333APP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续保、停缴可以在辽事通APP办理。
二是推进“就近办、一窗办”。市内五区参保人员的社保卡申领、激活、密码设置等常见业务在多个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在部分区县开展了部分业务下沉街道试点工作,推进业务“就近办”;会同税务和医保部门,推进参保缴费业务“一窗联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等等。
三是依托省、市“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多项业务自助查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比如参保人员最常用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个人可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即可查询打印缴费证明;推行“人社驿站”铺设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自助服务等。
问
儿子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已经缴纳了10多年,想要缴满15年停止缴费,等待退休可不可以?同时医疗保险是接着继续缴纳,还是办理退休时一次补齐?
答
按照现行的政策是可以。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自愿参保。养老保险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如果儿子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如果中断缴费的时间越长,对应交费的时间就越短,交的钱也越来越少,未来退休的时候,基础养老金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都会减少,甚至未来因为断缴,如果不够退休年限的话,无法办理退休,所以建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要断缴。医疗保险如果不及时缴费,是不享受医保相应的待遇,建议医保不要中断缴费。
问
新参保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应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
答
(1)全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已提供社保服务,新办企业可在专区通过一套申请材料申请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同时,通过专区内的自助设备可申请办理其他社保业务。
(2)新办企业可通过辽宁省或大连市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后,不需要提供其他申请材料即可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新办企业可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办窗口“零手续”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办窗口将通过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数据获取单位注册信息的,以共享数据为依据,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动为企业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市本级企业可到市内五区任一社保办事处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区市县企业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实现业务“同城通办”。
(4)其他类型非企业单位或无法通过共享数据方式获取用人单位成立信息的,用人单位可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办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批准用人单位成立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即时办结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问
用人单位应为所有招用的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包括试用期期间),应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市城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业的职工,均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职工本人发现单位不按规定为其参保缴费的,可直接向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会依法及时进行查处,并为举报者保密。
问
用人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答
用人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关系转出后,可通过“辽事通”APP掌上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业务,也可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外省户籍人员应同时提供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到各级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缴费手续,代办时需另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问
受疫情影响,对缴费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什么样的政策?
答
当期缴费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月度的养老保险费,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问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如何办理?
答
参保人员从军队转业至机关事业单位,应在调转当月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若转移款项部队发放给个人的,应将转移基金上缴至社保财务账户,财务确认到账后,单位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问
职工目前在大连市参保缴费,曾在省内其他城市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入大连?如何办理?
答
省内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接续。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省使用一个信息系统,省内流动就业不需要办理转移,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自动累计记录。原单位和新单位只需按照正常的流程办理并变更登记即可。
问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答
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的;
(3)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级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由本人申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病退。
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问
在大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及农村户籍人员,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答
在大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及农村户籍人员,办理退休的条件同我市城镇户籍人员一致。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并且在大连本地累计缴费的满十年,最后还在大连缴费的,可在大连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问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职工可以延缓办理退休?
答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大劳险字[1997]274号),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企业可延长退休年龄,但最多不得超过退休年龄5年,其延长期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
问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的,退休年龄如何确定?
答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劳发[2004]62号),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含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0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