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范围根据原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等文件规定:(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2)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成绩复查限于考生主观题科目,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客观题科目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内;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除外。(3)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4)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程序成绩查询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流程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2)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4)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如果有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一个月内,在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复查申请表,并在成绩查询单中指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核查范围: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复查须知: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3、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5、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具体怎么操作请咨询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 可以申诉啊,当地注册中心网站在公布成绩的同时,也会公布对成绩有疑问解决的联系方式。但是,你就是申诉,根据一建的判卷标准也几乎没有找回分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