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合并原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2、公路工程;3、铁路工程;4、民航机场工程;5、港口与航道工程;6、水利水电工程;7、市政公用工程;8、通信与广电工程;9、矿业工程;(原矿山工程专业和冶炼工程专业的土木部分);10、机电工程(原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原冶炼工程机电部分)其中,冶炼工程(土木部分)与冶炼工程(机电部分)原为冶炼工程一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报考专业要求: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工程类或工程类经济专业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工程类或工程类经济专业共涉及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力与运动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及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等36个专业。相近专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包括:航海技术、轮船工程、交通运输、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力学、园林、工商管理9个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