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企业员工报考注册工程师奖励办法的通知》,其中几项利好政策已明确:
职称评聘:职业资格书与职称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书。企业可按照对应关系进行聘任,落实工资待遇。
补贴:取得中级注册工程师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取得初级注册工程师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抵扣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当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扣除范围和标准按照规定执行。
福利:预留报考员工复习时间,对报名考试员工企业给予报销报名费用,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员工企业每月给予定额补助,优先安排相应职务。
关于印发临朐县企业员工报考注册工程师奖励办法的通知
为鼓励企业员工学习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现制定企业员工报考《注册工程师》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我县企业中报考注册工程师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
二、奖励措施
1.职称评聘
对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工程师》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企业员工,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企业可按照对应关系进行聘任,落实工资待遇。职业资格书与职称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书。
2.给予一次性补贴
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取得的《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书在人力资源社会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在批准日期12个月内到县人社局申领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中级注册工程师5000元,县财政和企业各承担2500元;初级注册工程师3000元,县财政和企业各承担1500元。享受别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书补贴。
3.抵扣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在取得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当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扣除范围和标准按照规定执行。
4.企业措施
企业结合工作任务合理预留报考员工复习时间,考前3天可准予报考员工脱产备考。对报名考试员工企业给予报销报名费用,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员工企业每月给予定额补助,优先安排相应职务。
三、工作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实施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2.县人社局负责《注册工程师》报名考试审核、书发放,指导职称评聘。负责一次性补贴的材料收集、资格审查、县财政承担部分的资金发放。
3.县财政局负责县财政承担部分的一次性补贴经费,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4.县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抵扣审核把关。
5.县工信局会同各镇(街、园、区)指导工业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6.企业负责报名的发动、一次性补贴申报和所承担部分的落实、个人所得税抵扣申报、职称评聘和企业措施的落实。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各相关单位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