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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09:58
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般情况,省注册中心会通知:什么时候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般以网上学习、考试的形式,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然后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目前已暂停,还没有相关公告发布什么时候开始,所以一级建造师暂时不需要继续教育,超过注册有效期仍然有效,可以继续执业。
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应申请延续注册:1、一建注册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2、一级建造师使用年限: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有效期为三年,三年之后可以办理延期注册,一直到65岁为止就不允许注册了。3、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是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也是3年。注意:65周岁以前都可以申请注册,但是如果你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目前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很多省还没有开展,所以直接注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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