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领取2020年度第一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获悉,合肥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是不需要社保的。
不需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领取2020年度第一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市有7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2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条件,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局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取地点: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服务管理局城乡建设局窗口(17号)。二、领取方式:(一)他人代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姓名、注册号)、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身份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二)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三)办理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以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办理人需要携带注册证书原件。 不需要领取方式:(一)他人代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姓名、注册号)、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身份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二)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三)办理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以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办理人需要携带注册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