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验收水电等方式。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二)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三)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四) 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五)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验收水电等。工程质量监理制度(一)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二)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三)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从多个方面进行验收。监理需要验收的项目有:地基承载力、平面位置、标高、几何尺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