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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1 05:31

京人考发〔2019〕44 号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19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31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19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19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7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5 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5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 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 1 年。

(二)符合上述(一)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有关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要求须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9 年11 月9 日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19 年11 月10 日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019北京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 3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 1 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报名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考试报名流程图》(见附件 2)。

(三)此项考试报名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确认本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四)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实。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8 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收费票据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 17 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9 元,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5 元。

(五)考试大纲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发放等事宜可进入“人事考试频道”查询。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参照表

2.考试报名流程图

3.2019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1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参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 1998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 2

考试报名流程图

北京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流程

附件 3

2019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审核单位

审核点名称

审核点地址

审核时间

1

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东城区长青园 1号楼

910-9119:00-12:0013:30-16:30

2 西城区樱桃二条 8号院3 号楼考试中心一层大厅 910-911日9:00-11:3013:30-17:00
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3 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朝阳校区(原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 号 910-911日9:00-12:0013:00-16:00
4 海淀区考试中心 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机电分院)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2号(金泰海博大酒店北侧) 910-9119:00-12:0013:00-16:00
5 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 丰台区人事考试服务大厅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一号 910-9119:00-11:3013:00-16:30

6

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 号东侧一层大厅

910-9114:00-17:00

7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门头沟区人事考试管理服务科 门头沟区中门寺大街16 号民生大厅二层 911-912日9:00-12:0013:30-16:30
8 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 6层(房山线苏庄站 B口往西 100米路南,房山区老年病医院东侧) 911-912日9:00-11:3014:00-17:30
9 通州区人事考试中心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州区运河西大街 113号 212室(国税局西侧) 910日9:00-11:3013:00-16:30
10 顺义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顺义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顺义区光明南街 6号(顺义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四层) 911-912日9:00-11:3013:30-17:00
11 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大兴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大兴区桐城行政办公楼9 号楼一层大厅42 号窗口 911日9:00-11:3013:30-16:30

12

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昌平区鼓楼东街 62号3 层

911-9129:00-12:0013:30-16:30

13

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三层

911-9129:00-12:0013:00-16:00

14

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怀柔区开放路 86号劳动大厦二层考试中心

910-9119:00-11:3013:30-17:00

15

密云区人事考试中心

密云区人事考试中心

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 15号(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一层东厅,从东门进)

910-9118:30-11:3013:30-16:30

16

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延庆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延庆区高塔街 40号环宇集团 6楼

910-9119:00-12:0014:30-17:30

现场审核携带材料(均须原件):

1.《2019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4.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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