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初始注册。监理工程师被依法注销注册者,当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份。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申请注册专业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5、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6、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近期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明复印件一份)。7、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上述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同时申请人应向受理机关出示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受理人核查申请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重新注册。被依法注销注册者,当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申请人持有的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初始注册申请的,还须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4、申请人民的年龄未超过65周岁。 重新申请初始注册。监理工程师被依法注销注册者,当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