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书考试共有消防技术实践、消防案例分析、消防技术综合能力三门考试科目。各科试卷总分120分,合格分72分。
一级消防考试科目及合格分数
消防技术实践(客观问题)、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问题)、消防案例分析(主观问题)三门科目。
消防技术实践:单选题(80道),多选题(20道),120分,72分合格。
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单选题(80道),多选题(20道),120分,72分合格。
消防案例分析:主观题(6道),120分,72分合格。
一级消防考试成绩有效期
一级消防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三门科目(一级考试)的,必须连续三年通过考试科目;
参加两门科目考试(免一门科目)的,必须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书。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消防书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免试《消防技术实践》科目,只参加《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案例分析》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师技术职务;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书或勘察设计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