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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3-04-17 19:18:04

编辑推荐: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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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5月29日至5月30日。

5月29日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

5月29日下午14:00-16: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

5月30日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

5月30日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

科目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实施: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10.aspx);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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