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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19:44
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般情况,省注册中心会通知:什么时候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般以网上学习、考试的形式,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然后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目前已暂停,还没有相关公告发布什么时候开始,所以一级建造师暂时不需要继续教育,超过注册有效期仍然有效,可以继续执业。
建造师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并根据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续注,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时间过期,建议你在第二年通过你所注册的单位上报进行继续教育,不存在作废问题。 目前官方仍未正式进行通知自《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发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在此日期前举办的培训班可按原计划完成。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开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