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是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由于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环境复杂、施工周期长、政策性变化、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大,所以给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增加了难度。因此,制止工程报价、计价中高估冒算现象,是摆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造价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工程计价中多估冒算的现象及产生原因
(一)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人员素质不高,将会有意无意地在工程报价中多估冒算,在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造价人员素质不高,则不能及时地在报价审核过程中发现以至剔除多估冒算的问题,造成工程计价的不合理。
(二)建设工程前期准备不充分,地质勘探不准确,地质状况不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设计内容以外的项目,增加了工程计价的难度。
(三)设计深度达不到相应水平,施工中变更多,现场签证多,也是使工程计价产生多估冒算的原因之一。
目前有的设计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赶时间抢任务,设计图纸质量差,设计深度不够,详图不全,有的甚至矛盾,错误百出,致使难以准确计算工程量,造成工程计价或定价时的多估冒算。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不合理确定也将影响工程计价的合理性,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审定的。
不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而且也将影响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如有地下室工程的桩基工程施工,是先挖土方再做桩基或是先做桩基再挖土方,凿桩头,土方开挖时的护坡处理及放坡比例,土方外运距离的确定,垂直运输工具的确定是用卷扬机还是塔吊等。两者方案的差额常占到定额直接费的1.5%左右,还有模板的选择等。都将影响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
(五)订立合同时,条款不严肃,不认真规范,给施工单位留下许多漏洞,也是引起工程计价多估冒算的原因,特别是在包干工程项目中,对包干范围及调整条件和调整方式等设有明确规定,结果包干项目包不死,合同等于设定,成为按实结算工程。
(六)对定额中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套价上的话口缺乏正确的理解,也是造成工程计价多估冒算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工程量计算上,有的项目预算与结算计算工程量的方法不一样。如现场灌注桩预算上的长度是按设计桩长增加5Ocm计算,但施工时,已按现场浇捣实际长度做好隐蔽签证,结算时只能按实际长度计算工程量,但很多施工单位却按实际长度再加5Ocm计算工程量,而建设单位的造价人员也未给予纠正。又如定额单价选用上,建筑材料的选用,项目的综合程度,施工的内容等都有不同的价格,常有施工低工程套高价定额子目。一般建筑材料套用高级建筑材料,已综合的价却又分成几个子目重复套价等。
(七)取费标准高套,也是工程计价多估冒算的又一原因,我们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是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结合单位工程类别划分的,施工单位常高定工程类别编制预算。
(八)三材及贵重材料的市场差的调整不规范,也是工程计价多估冒算的原因。目前建筑工程大多为包料,而三材及贵重材料市场价又随着市场行情而波动产生价差,有的建设单位在材料认价时忽略了时间这一关键因素,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税务发票就给予调差,而有的施工单位提供的却是不在施工期间发生的高价票据,据此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调差。
(九)建设单位或监理部门管理不善,管理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不按基建程序办事等。为施工单位多估冒算提供方便。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建设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图纸外工程项目,如隐蔽工程的签证等它既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还关系到工程的造价,如果建设单位或监理部门不随时析查隐蔽工程,严格把好隐蔽工程验收签认关,施工单位常常借此无中生有,少于多算,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有的甲方代表职业道德不佳,责任心差,业务知识缺乏,施工单位说多少就多少等。给施工单位多估冒算提供方便。
二、杜绝工程计价中多估冒算的措施
随着多种经济成份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出现无论是政府还是私人投资者,已越来越关心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为了防止多估冒算的现象发生,提供一些建议:
(一)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提高地质勘探基础资料的准确度,推行勘察设计的招投标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内容,设计范围,设计深度,图纸内容,设计进度,明确设计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严格审查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杜绝无证设计和出卖图鉴的设计。同时要求人选设计单位推行限额设计,充分发挥和调动设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挖掘设计的技术经济潜力,主动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此外应认真积极组织好图纸会审工作,及时纠正设计中的缺陷和失误,提高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尽量使设计完善合理,减少和杜绝设计变更。
(二)坚持按基建程序办事,尊重科学,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单位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低消耗,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措施。
1、同时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合理及时纠正为赶进度抓质量而忽略工程造价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加强工程投标、招标管理,增大投标、招标的力度和透明度,坚持严格优选施工单位的原则。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投标招标工作,优选施工单位是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途径,同时加强隐蔽工程验收会签制度,杜绝参假和漏洞。对于建设单位,除了随时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严把隐蔽工程验收签认关外,对于图纸以外的工程发生隐蔽前要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对隐蔽工程进行数量、质量的会签,确保隐蔽工程的准确性,另外,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坚持照图施工的原则,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建设和监督,这样才有利保证工程质量,加速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
(四)加强建设单位预结算人员的业务培训,选用和配备职业道德过硬,业务水平高,有责任心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工程预结算工作,严把工程预结算审查关,要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这就要求工程预结算人员既要熟悉施工图纸的内容,又要深入工程施工第一线,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要认真履行隐蔽工程量会签,掌握工程建设的全貌,杜绝工程计价多估冒算现象,在工程预结算管理中,把重视各种动态因素渗透到结算过程中,搞好动态结算,有效地按排好技资预算,为工程款支付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建设单位的预结算人员要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革命精神、深入实际的工作方法、不讲私情、大公无私的思想品德、精通巧算的业务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把好工程预结算的审查关,做好预结算工作。
(五)选好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按合同办事,对争议较大的材料市场价差调整方式方法,取费标准,在签订合同时给予明确
(六)委托工程监理公司和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也是杜绝工程计价中多估冒算现象发生的有力措施之一。
(七)建立相应的法规,加强对预结算人员的考核管理。国家相继出台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使工程造价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各项目工作有法可依,坚决杜绝工程计价中多估冒算现象的发生。
工程竣工结算常见问题及原因 :
1.履行合同不严格,造价控制乏力。建设工程经过有资质的机构编标,按法定程序,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招标、评标、定标,对于一般项目,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即可作为竣工结算价。
有些单位最后确定的结算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合同存在严重背离的情况,如结算方式由中标价加变更签证改为全部依实结算;主要材料价格不按招投标及合同约定改按信息价;工程造价下浮率不按招投标文件规定下浮,擅自少下浮等等。2.工程实施中乱签证,人为增加造价。施工中需要书面签证的不能及时办理,存在结算时补签证情况,有的完全靠记忆,或者在施工现场随意表态,监督走过场,不核实实际工程量只管签字。如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就遇到某工程有一张预算外签证单,描述挖土方过程中,挖断下水管,使用污水泵抽水100多天。
挖断下水管应该及时修复,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污水一直流下去?再如某维修项目在年底仅对个别项目进行抽查,大部分项目未进行现场核实,仅根据施工单位上报完成的维修项目工作量进行签字认可,造成造价监督失控。
3.设计深度不足,工程造价失控。拟建项目经过决策确定后,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投资效益的高低。
有些工程一立项就急着开工,因设计深度不够,必然造成施工中变更多,现场签证多,从而使工程中标价与实际造价相去甚远,加上若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工程计价产生多估冒算也就在所难免了。如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款就达到30%。
4.合同条款不规范,工程计价有隐患。
合同条款不严肃不规范,给工程决算留下许多漏洞,也是引起工程计价多估冒算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包干工程项目中,对包干范围及调整条件和调整方式等没有明确规定或措辞不严谨,结果包干项目包不死,合同等于没定。
5.材料价格跨期高套或认价不及时,工程价款攀升。
由于市场价格每月或每季变化相当大,而地市每期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基本无区别或区别不大,且又滞后,使预算价格严重偏离了实际价格,少数材料价格信息价甚至高出实际价格的50%左右。由于有的项目工期较长,有的施工单位根据自己需要,跨期高套也屡见不鲜。另外某些材料价格变动比较大,需要在施工过程中随时认价,现场人员却以各种理由不及时办理认价手续,等工程完工后再去补认价,时过境迁,再去询当时的价格已不可能,只能随意认价了事。
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提高地质勘探基础资料的准确度,推行勘察设计的招 投标 制,在 招标 文件中明确工程内容,设计范围,设计深度,图纸内容,设计进度,明确设计标准和设计质量要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提高地质勘探基础资料的准确度,推行勘察设计的招投标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内容,设计范围,设计深度,图纸内容,设计进度,明确设计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严格审查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杜绝无证设计和出卖图鉴的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 建筑法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 招标投标法 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 工程款 项。政府部门 对大中型项目延续审批制,导致投资者为了项目能尽快“审批”下来,故意压低上报的投资额,造成低于建设成本的现象,形成“钓鱼”工程。投资方 一些投资方缺少项目管理的经验,招投标过程不规范,工程进程和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造成工期和费用超出预算。
施工方 在工程实施阶段,施工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不到位,人员机械配置不合理,材料浪费费严重,使得材料及施工费用上升。精彩文章==投资方对建设项目造价的合理控制解析“钓鱼工程”三峡工程质疑问题调查 工程投资是否超预算成疑 万里长江第一隧造价“超支”近亿元 提出仲裁申请 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超(概)预算问题的分析与建议 中国文字博物馆虚报10512万 征地拆迁超支663万 政府工程投资超预算30万七类部门工作人员可能免职 上海最大污水处理项目造价超预算近1倍被查 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原因及控制对策项目建设的4个阶段投资决策阶段 投资者没有做好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可研报告深度不够,投资估算准确度较差、漏项,对投资额估计不足,引起投资“三超”现象的出现。设计阶段 在初设阶段,往往只注重对技术方案的论证,对经济因素考虑得较少,缺乏多方案比较论证和技术经济分析,以至投资估算保守,引起“三超“现象。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果没有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进行控制,没有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很容易造成”三超“问题;同时在施工中引起变更也是产生“三超”问题的根源。竣工决算阶段 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确一通,工程结算一拖再拖,大大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项目成本核算的问题与对策 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子系统,是项目管理的最根本标志和主要内容。我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项目成本核算的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1.项目工程成本核算中存在主要问题1.1以收定支,人为调节成本 一是在推行项目经理承包经济责任利任期目标负责制的情况下,为完成定包利润,在决算中擅自调节成本;
二是个别项目领导好大喜功,为追求名利多报利润,该提的费用不提,该摊的费用不摊,该列的费用不列。
1.3增大当期未完工程成本 为了获得某一时期(或报告期)内比较满意的经济效益,项目财务部门将应列的部分已完工程成本作为未完工程成本预留挂账不予结转,形成了实际工程成本虚减,影响了项目成本核算的真实性。1.4以往来账调节成本 由于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高度分散,造成一些单位转账在时间上受影响,这时有的会计人员为赶时间,求速度,在核实往来账项中擅自调整挂账,影响了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1.5摊提费用不足或与实际不符 (1)待摊费用少摊或不摊。由于财会人员素质低或主管领导者的意图,未按责权发生制的原则按时摊销,形成成本不实。
(2)预提费用未提或未提足。在施工过程中,一些费用实际已发生,但未支付,又需分期计入成本,由于未按责权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足额预提,也形成了项目施工成本不实。(3)以材料成本差异调节成本。
有的项目工程对材料成本差异的摊销,往往视其当期效益的好坏而定,效益好时就摊,效益不好时就少摊或不摊。1.6库存材料及资产核算不实。(1)库存材料账面价值与实物价值差距悬殊。
一是对库存材料不进行定期盘点,致使部分库存材料账面有,而实际无;
二是对工地在用材料不进行认真清查,致使部分材料消耗不准确(如大堆材料、周转性使用材料等);
三是核算不细,管理控制也不严,致使不及时报列或少报列材料消耗以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等。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项目工程材料消耗成本的真实性。(2)固定资产核算不实,引起虚减成本支出。
一是固资重置价低于账面价值;
二是不按规定标准少提或漏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是自购固定资产未提或未提足折旧,特别是施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有的项目单位自购固定资产干脆就长期挂账不列固定资产账,更谈不上提折旧;
四是有的项目单位对固定资产采取明封暗用的办法虚增效益等。1.7以挂账名义虚减成本支出 (1)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特别是在施工中,因设计变更、材料涨价、工费调整等原因造成的额外成本支出挂列应收账款,但由于合同条款不明,责任不清,对这部分额外成本支出不予承让或只部分承让,因而也形成了虚减成本支出。(2)基层以挂账盈亏重复报列结算或不列决算。
在近年来实行项目管理的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利润承包过程中,对其多实现的利润项目按比例收交,其留成的历年利润,看其当年经营效果不好,也将留利列入当年决算,导致了项目工程成本的虚假反映;其次是由于基层实行定包利润上交包干,按完成产值指标切割上交利润报列决算,但实际上又出现了亏损,因此,形成了亏损挂账,虚减了工程成本支出。(3)在汇总决算中调整挂账项目工程成本,其主要原因是企业主管部门从宏观角度出发,针对所属项目工程部分效益差,或者未能达到上级计划目标利润指标,有的为了对上交待和各项目之间奖罚平衡,并采取种名义转列或隐瞒成本。1.8对已完成的分包工程计价核算反映不实 在施工企业推行各种形式承包经济责任制和企业争上产值的欲望下,各项目都存在着大量的内外分包工程,特别是对一些比较大的工程分包给有关施工单位,但由于年(季)终对各分包单位己完工工程未予及时进行预结算,也未按规定要求预提分包工程成本,实际上就形成了部分分包工程成本未列入成本反映,影响了项目工程成本的真实性。1.9其他有关成本不实的影响因素 由于企业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成本不实:
一是对任期前期遗留问题不预处理,对现任有关潜亏的挂账成本义不列决算;
二是部分应列成本或由企业积累负担的费用支出转列营业外支出;
二是普遍存在挤列成本的职工食堂生活费补助,以及食堂用具和其他虚报冒领行为引起的成本支出等。
2.加强项目成本审计调查,提高项目工程成本真实性针对当前项目工程成本与实际不符,部分项目工程核算人员故意隐瞒项目成本真实性的情况,本文提出如下对策供参考:2.1明确项目工程成本审计调查目的其目的是:维护企业成本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支出规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保证项目工程成本核算真实正确、完整,消除工程成本不实的隐患,寻求降低成本的新途径。2.2完善项目工程成本审计调查内容 项目工程施工具有规模大、内容多、消耗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的.特点,这些特点必然造成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核算的复杂性。审计调查时主要看工程项目实际成本支出的核算、分配、结转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工程预算成本收入和实际成本支出的口径是否一致;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周转材料摊销、材料(产品)成本差异分配和结转是否合理;属于项目成本开支的期间费用(如管理费、间接费)的核算是否合理,有否乱摊乱挤项目成本。具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2.2.1人工费支出 主要审计工程项目人工费结算情况和节超原因:有否任意扩大工程量和提高结算单价;估工、包工开支的人工费是否合理;预算收入的人工单价与实际支出的人工单价是否一致,有否人为地多估冒算或重复计算人工费等。
2.2.2材料费 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材料费用的节余,材料费用管理不善就容易发生被盗、毁损、盘盈、盘亏等。因此,材料费用的审计是工程项目实际成本审计的重点,材料费的审计必须从材料购入(调拨)、耗用和管理等环节入手,着重审计造成材料量差和价差的因素。(1)材料采购主要审计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货比三家、价比三家;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否以次充好,材料有否短斤少两;材料运输损耗是否合理,运输途中材料有否丢失或短缺。
(2)材料耗用对材料耗用的审计,主要审计工程项目预算收入的材料费用与实际耗用是否相配比;预算配料的材料数量与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是否一致,有否人为地多耗或少耗;周转材料是否按财务规定进行摊销,大堆材料有否按配比报销;材料差异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对盘盈、盘亏、毁损的材料是否按规定手续进行财务处理。(3)材料管理主要是对材料计划的申请、材料采购(调拨)、运输、保管、库存材料的多少等过程进行审计。首先看材料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按工程进度要求进料,材料保管有否被盗、毁损;库存材料有否积压;材料的账物是否相符,材料收发手续是否完备,有否出现漏洞等。
2.2.3机械费用审计 机械费用主要审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选择,机械化施工程度和机械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油料消耗定额执行情况以及机械正常保养、维修,内部单位的机械台班费结算是否合理等。2.2.4工程项目间接审计 主要审计属于工程项目开支的间接费用,如工程项目的非生产人员有否超编,差旅费、办公费等有关费用有否扩大,工程项目内部经济分配是否民主合理,工资、奖金、补贴等发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2.3严格项目成本审计调查程序 项目成本审计调查工作的开展,首先要明确成本费用的范围,根据具体成本项目,严格细致,逐步深入,进行全面或者有重点的开展好审计调查工作。对项目施工作业成本的审计调查重点是围绕直接费和期间费用,严格履行以下审计调查程序: (1)确定成本对象。
即根据所施工的项目来具体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审查具体的成本项目,根据每一成本项目的工费、料费、机械费、运杂费、其他直接费、管理费用方面的成本支出情况,审查其真实、正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便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资金耗费情况,有效地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 (3)审查成本费用的管理责任健全与落实情况。即各项成本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职能职责是否明确,成本管理的目标责任制是否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及对成本费用管理采取的措施和改进意见是否完善配套和切合实际等; (4)对项目工程成本费用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审计调查。2.4加强项目成本审计调查组织 开展项目工程成本审计调查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二种。
一种是直接审计调查组织形式。即按隶属关系组织开展成本审计调查,工程项目由谁主管,就由谁组织审计。一种是综合审计调查组织形式。即由项目部的上级主管单位的审计部门牵头,实行上下配合(指公司审计部门和项目专兼职审计人员),部门(财务、企管、劳资、物资、设备运输、经营、技术等部门)协调共同组织开展成本审计调查工作。
但具体采取那一种审计调查组织形式,应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可采取第二种审计调查组织形式,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上一级审计部门可对下一级审计部门审计范围的项目直接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