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给销售客户的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2. 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
3.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4. 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5. 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