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啦 考研专硕 > 法律硕士

2024考研法硕:唐朝的六赃制度

教培参考

教育培训行业知识型媒体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5:52

法硕考试科目一共分为五科,民法、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刑法复习中,要日积月累,每天掌握一小部分知识点,好好坚持,主要就法学知识点分别给大家整理,希望可以提供相应的指导。

《杂律》篇首次就坐赃致罪设六赃专条,称一切不法所得为赃,把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称为六赃。除前五种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入坐赃。六赃涵盖了侵犯官私财产的所有犯罪行为。其中强盗与窃盗的罪犯为一般主体,而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和坐赃的罪犯是各级官吏。

强盗罪是指以威若力而取其财,即以暴力或暴力威胁而取他人财物,不论先强后盗,还是先盗后强俱为强盗。

盗窃罪是指潜形隐面而取,即秘密占有不属于自己的官私财物。

受财枉法罪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即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

受财不枉法罪是指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

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

坐赃罪是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

六赃的处罚原则是:

(1)以赃值定量刑标准;

(2)受刑之外,犯罪人还必须退还赃款赃物;

(3)官吏犯赃,还要官除名,吏罢役

985大学 211大学 全国院校对比 专升本 美国留学 留求艺网

温馨提示:
本文【2024考研法硕:唐朝的六赃制度】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培训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培训啦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11548号 美国留学 留求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