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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08:25
今天培训啦考研机构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名额”,以及“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信息”对应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山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中医药大学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硕士导师298名,专业学位硕士导师318名,涉及省内外20余个高等院校及医疗机构。学校有直属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四所,完全能够满足各类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学校以服务山西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为目标,面向全国招收培养热爱祖国医药事业,具有高尚品德修养、全面人文素养、健康身心素质,扎实的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理论基础,能理解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理论内涵和外延,掌握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并运用所学知识从事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的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适应能力和个性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及专业型人才。欢迎广大有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考生报考深造。
一、招生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中医学一级学科(1005)、中药学一级学科(1008)。
专业学位:中医(1057)、中药学(1056)、护理(1054)。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暂定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327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以及拟录取推免生数量为准,2019年我校共招收推免生3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2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3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名。各学科招生专业、方向、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时最终公布人数为准。
三、招生类别
按培养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在入学时将人事档案或委培协议交转至学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按就业类型可分为非定向生和定向生。
1.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统一派遣。
2.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可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注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同院系所、学科报名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除须符合上一条所规定之基本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考基础医学院(院系所代码:001)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满足研究生报考条件即可。
(2)报考第二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2)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3)报考第三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3)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4)报考第四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4)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5)报考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院系所代码:005)所属学术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考生须为非同等学力考生”要求;报考所属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得学士学位的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有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并有2年以上医药行业实践经历的在职人员”要求。
(6)报考护理学院(院系所代码:006)所属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具有学士学位的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
6、考生应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工作。我校将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对不符合所报学科报考条件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考生,本单位在资格审核环节一律不予通过,不编制准考证号。
7、报考我校中医领域各临床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如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复试时应声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完毕退培手续,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得报考我校中医领域各临床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报考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本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报考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六、考试科目
我校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698-中医学术综合: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方剂学》3门,满分300分。
699-西医学术综合: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满分300分。
611-中药综合:包含《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3门,满分3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3门,满分300分。
308-护理综合:包含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满分300分。
七、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近三年(以报到当天为截止日期)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中医类学术论文复印件至少一篇(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页),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前公布)。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复试
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初试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2、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
3、录取后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均须在报到时迁来我校。
4、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档案无需迁移。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5、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按成绩可获得最高8000元不同等级的新生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最高12000元/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以及最高5000元/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单项奖学金。
6、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7、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及实施方案请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平台查看。
中医考研低分可以调剂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名额的学校有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名额:贵州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院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河北中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等等。
2022年 山西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
学校代码:10809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 书 签发人:校长 郝慧琴
学校地址:
晋中校区地址(校本部):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编:030619
第四条 学生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各项考核合格,符合学校 毕业 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按规定颁发山西中医药大学学历 证书 及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和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室)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我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科学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调节 平行志愿 同分段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教育招生专业有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中药制药、护理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十七个专业和中药学(临床中药学方向)一个专业方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各省(区、市)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 志愿 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空余计划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及录取进程,等待二次投档或征集志愿后投档。
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录取过程中,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同分排位原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同分排位原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依次排序录取; 理工 类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以两地教育招生 考试 部门公示为准。
第十六条 依据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我校在当地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我校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政策,在各专业最低控制 分数线 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政策,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条 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特别强调除管理学专业外的所有专业均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大学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 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和身体复查。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包括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 学费 、住宿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其中中医学(5+3一体化)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执行该专业本科生学费标准,研究生 阶段执行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贡献与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开展校内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 学习 生活困难。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兼传真):0351-3179767、3179960
学校网址:
咨询邮箱:bkzs_sxtcm@163.com
监督电话:0351-317 985 7
监督邮箱:jijianbansxtcm@sohu.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名额”和“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信息”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以咨询培训啦考研在线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