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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7:38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特点:
1、严格区分政务官和事务官;(政务官通过选举产生,承担政治责任,任期随选举胜负而进退;事务官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产生,不随政党进退,实行职务常任)
2、强调政治中立;(是指事务类公务员不参与党派斗争活动,不参加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 3、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4、实行功绩制原则;5、强调官风官纪和职业道德,重视公务员队伍的廉洁。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
(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1984-1986年,起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2)1986下半年-1988年4月,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基本形成阶段;
(3)1988年5月-1991年,是公务员制度的试验阶段;
(4)1992年-1993年8月,是公务员条例最后审定颁布阶段;
(5)1993年8月以后,是公务员制度逐渐成熟时期;
2005年4月23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属于干部人事制度管理总章程性质的法律。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1、不搞政治中立;
2、分类管理与统一领导相结合;(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党的领导)。
3、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4、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
1、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义务是指法律关于公务员在执行国家公务的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权利是指法律关于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可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与公务员的义务是有机统一的关系。
2、职位分类:综合管理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3、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4、考核、奖励、纪律与惩戒
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惩戒:处分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5、职务任免与升降: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和选任制,公务员中非政府组成人员的任用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6、培训、交流与回避;
7、工资、保险与福利;
8、公务员辞职、辞退、退休与申诉控告;
9、职位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