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啦 考研专硕 > 新闻传播

2024考研新闻与传播硕士:新闻学基础理论笔记(7)

发布时间: 2024-09-21 02:38

近几年传媒业的强劲发展,带动了新闻传播类专业考研的持续受人喜欢,竞争相当激烈。近年来全国有近百所院校招收新闻传播类专业研究生几千名,包括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传媒经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7大专业,是新闻传播类专业招生最多的一年,而报考人数也相应增加,竞争依然激烈。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考研新闻与传播硕士:新闻学基础理论笔记(7),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新闻自由与新闻法治

新闻自由,也叫出版自由,是宪法所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体现和运用,包括新闻采访自由、传递自由、报道自由和收受的自由、报纸的出版自由、广播和电视的播送自由、发表新闻评论及开展批评的自由。新闻自由这个口号,是1644年英国资产阶级政论家约翰·弥尔顿提出的,是通过传播新闻和接受新闻而实现的一种民主权利,是政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了近代新闻事业的迅速发展。

(1)没有抽象的新闻自由,只有具体的新闻自由。

(2)没有绝对的新闻自由,只有相对的新闻自由。

(3)在阶级社会中,只有统治阶级才能享有充分的新闻自由。

(4)新闻自由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永恒。

(5)新闻自由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但归根结底是维护某种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新闻法治是争取民主与自由的产物,同时又是促进民主与自由、实行正当新闻自由的强制性规范。把新闻活动纳入一定的法理体系,即纳入法的正义与公平,构成了新闻法治的理念。新闻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制定专门的新闻法,另一种是在宪法、刑法、民法、保密法、著作权法、判例法等法律中含义适用于新闻出版的法律条款,对媒介行为进行必要的保障和限制。新闻活动的法治,既是新闻自由的重要保障,也是新闻控制的主要手段。

温馨提示:
本文【2024考研新闻与传播硕士:新闻学基础理论笔记(7)】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培训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培训啦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11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