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618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08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10名。以上人数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要求。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具体接收专业、要求和申请方式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招生专业、报名条件及要求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5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凡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考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培训啦)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信息,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例如:《入伍批准书》编号(20)*字第*号,《退出现役证》编号(*)退字第(*)号。
9.报名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在网上报名时,考生来源不能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其他人员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或其他在职人员等。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网报定向在职人员考生还应当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考试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培训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管。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业务课二的考试在12月24日上午进行。
2.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8:30—11:30思想理论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业务课二
(二)复试
1.我校将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和体检。
3.凡初试时外国语选考梵文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英语(笔试),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5.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询我校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网页。
八、调剂
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我校可调剂接收上线的第二志愿考生。考生可通过培训啦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九、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复试阶段思想考核及函调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核。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和新生入学时进行,由我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复试录取办法。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035102)、社会工作(035200)、金融(025100)等专业(领域)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领域)学制为3年。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十三、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学年。
3.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1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执行。
(三)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多识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即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以及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学校可以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办理助学。具体查询我校网页。
十四、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其他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二)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入学前(2019年9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毕业离校,请填写家庭地址。
(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
(四)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民族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4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招生网址:http://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siteId=87
(五)申诉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申诉电话:0931-2938019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
以上是读思研考研为考生整理的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2019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2019考研的小伙伴们也要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