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1考研的考生来说,现在已经进入暑期复习阶段,作为政治科目中比较重要的思修与法基,大家一定不要忽视,暑期复习更要做到有规划的安排,小编为大家整理思修与法基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4我国的国家机构
我国国家机构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提示:(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行使国家立法权,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等重要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 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由主席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5) 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经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
(6)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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