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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21:04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调剂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现将我院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汉卿
成员:黄发建、淡新昌、张学龙
工作人员:王聪王菡之、马军强、徐秉鹏、吴亢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英语 | 专业课 | 人数 |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 331 | 44 | 66 | 176 |
全日制法律(法学) | 310 | 44 | 66 | 123 |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 310 | 44 | 66 | 50 |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 310 | 44 | 66 | 50 |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3月24日(上午8:30——下午4:30);
2、报到地点: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4、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6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5、专业面试时间:3月25日、26日(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6、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月25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
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
五、调剂政策
专业名称 | 招生规模 | 上线考生数 | 接收调剂数 | 调剂条件 |
全日制法律(法学) | 123 | 97 | 51 | 仅限接收报考校内(一志愿)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 50 | 11 | 49 | 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 |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 50 | 7 | 53 | 1、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2)。 2、接收校内外法学学术学位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
所有调剂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各专业的考生,符合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条件的,请尽快填报调剂志愿,调剂截止日期为3月22日下午5点。调剂截止后,我院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尽快回复,3月23日上午12点之前未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
调剂参加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我院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后2天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我院不做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积极争取其他学校调剂机会。
六、复试环节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专业面试:60分,专业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量化标准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各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按310分计算);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总成绩。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八、咨询电话
淡老师:85385174王老师:85385137
九、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学校研招办为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申诉电话:029-85385134。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rar
法硕学院复试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