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当前疫情形势,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辽招考委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以及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设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芮小苗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文东为副组长,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
①审核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②审核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③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成
④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并向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汇报。
3.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配秘书1人。
二、复试分数线
1.我校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复试分数线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见附件1)按照1:1.5的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48分,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开始时间为5月16日,具体复试时间及流程确定后通过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和大连工业大学研招办公众号提前向考生公布。
调剂考生复试在5月20日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无特殊情况,今年学校将采取线上复试方式,线上复试平台为培训啦提供平台,复试开始前学校对平台使用进行统一培训,各学院要充分研究平台的使用方法,保证能够熟练使用平台进行线上复试。
参加复试考生未经允许禁止来校,如有个别考生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复试小组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情况开通电话复试,并做好考生身份核对和录音工作,准确记录,入学后加大复核力度。
(三)复试内容
今年研究生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考核(占复试成绩50%)、外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10%)、综合素质(占复试成绩40%)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综合表现给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核由学科参照招生目录中复核科目,根据复试小组考生人数命制题签(题签数原则上不低于小组面试人数),考生随即抽取题签进行作答,各面试小组可根据需要要求考生口答或笔答。外语水平测试由学科自主确定考核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考核由学科自主组织,加试考核结束后将加试成绩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要求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等措施,加强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复试前要求考生亲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复试时与身份证、复试证等一并出具。复试过程中如有发现违规违纪考生及时报告研究生学院,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复试过程要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要求每位参与复试的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签署《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复试工作纪律。
3.每位考生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视频音像材料要完整并存档备查。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秘书不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于成绩优异考生,学校可根据专业生源情况接收统考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接收学科须在复试环节中增加相关考核。
5.调剂考生遴选条件:学校根据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每12小时为一个调剂批次),考生所学专业与学校调剂专业的契合程度,考生对学科研究内容熟悉程度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对同批次内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与我校相同的考生可优先进入复试。
(二)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定向考生。
(三)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最终归属权由调剂系统的状态决定。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达不到专业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确定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学校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如有计划剩余再录取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定向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考生档案应在入学前调入我校。学校将结合考生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再次进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考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8.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或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9.学校将在考生入学后根据初试、复试及学业、科研情况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将对通过随机抽查复试会场和抽查回放复试录像进行监督。
3.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并按要求公示。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申诉举报电话:研究生学电话0411-86323716、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813。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在复试结束后十天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复试期间防疫防控工作方案及防疫应急预案(见附件3)
九、信息发布
学校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均通过大连工业大学研究学院官网(http://yjs.dep.dlpu.edu.cn/)和大连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考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86323869
联系人:孙老师刘老师
电子邮箱:yzb@dlpu.edu.cn
研招咨询QQ:1741467617
附件1.关于调整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附件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大学研究生复试期间防疫防控工作方案及防疫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