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1.考生原报考专业为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或中国语言文学;
2.考生毕业学校为211及以上高校或原报考学校为211及以上高校;
3.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和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复试分数线;
4.考生毕业于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1.考生原报考我校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2.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且第一轮复试成绩合格。
三、调剂录取程序
1.4月8日前,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原报考本校考生复试合格也可申请调剂,跨专业调剂程序同报考外校的考生。
2.4月9日,学院根据一定比例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3.4月11日,学院公布调剂复试成绩。
4.4月12日,学院公布调剂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报考了湖南大学教育硕士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本次调剂直接录取。其他调剂考生按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总分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5.我院接收调剂录取学科教育?语文方向(非全日制)考生11名。
四、调剂复试
复试形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体检。学校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2018硕士生复试体检通知》《复试缴费通知》。体检、缴纳复试费等相关内容本细则不再重复。链接地址:湖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hnu.edu.cn/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4月8日下午3:00-5:00,地点:文学院205室(湖南大学南校区体育馆东北侧,步行顺着体育馆篮球场北临时步行通道往北走入)。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已本科毕业的考生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5.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共140分,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12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20分。原报考我校中国语言文学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且参加了复试的考生,本次不再参加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其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以原来复试的成绩为准。
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大学阶段获奖证书与论文等;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面试成绩低于84分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8:00抽签,8:20开始依次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集合与抽签地点:湖南大学文学院404室。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语文教育史》,闭卷,满分100分。2018年4月9日下午2:30-4:30,文学院404室。
(四)体检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相关事宜见《湖南大学文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