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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6:32
各有关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学校制定了《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予以公布。
广西医科大学
2021年3月23日
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有效和公平公正,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确保质量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等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
严格确保招生录取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集体决策,客观评价
复试录取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客观的等次结果。按考生录取成绩,结合政审情况择优录取。
(五)坚持精准施策,制定方案
统筹考虑疫情形势、综合研判,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贯穿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科(教研室)成立学科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教研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为国家二区招生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