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实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科学选才、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做好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1〕2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妥善做好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及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五)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的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规模的120%,各学科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比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审议和决定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复试工作。
第三条各指定复试培养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按学校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第四条各指定复试培养单位要结合招生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做好本学科专业考生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工作。各指定复试培养单位要提前建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教师库(不少于8人),复试小组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在复试当日,由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人从复试小组教师库或相近学科复试小组教师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组成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至少应有5名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记录员1人(不列入复试小组成员),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明确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实名制独立评分,并形成复试小组意见。
第五条各指定复试培养单位要于复试前3天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学校研究生院:
(一)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
(二)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办法)及各学科专业复试标准。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教师库名单。
(四)各学科专业复试日程表。
第六条复试各环节须全程使用专用摄像机和录音设备,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所有复试所涉考试材料(包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音视频材料由各单位妥善保管。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所有复试书面记录材料均不得存在缺项、涂改等情形。
详情见官网:https://yjsxy.immu.edu.cn/info/1021/26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