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力确保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研究生招生入口关。
(二)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客观综合评价。
(三)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强化监督检查。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人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红飞
成员:方锡球 董根明 汪祚民 金仁义 王 波
汪 超 汪孔丰 沈志富 陈 锴
秘书:沈志富(兼)
(二)成立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历史)、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每组8人。
三、复试方式
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学校安排,2021年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具体操作要求、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另见操作须知)。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具体比例由学院自主确定。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分,由综合素质考查成绩(a)、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成绩(b)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查成绩(c)构成。F=a*40%+b*50%+c*10%。
考试总成绩(Z),由百分制初试总成绩(C)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Z=C*60%+F*40%。其中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政策加分)/5。
根据考试总成绩(Z)分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排名,考试总成绩(Z)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C)、统考单科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一)综合素质考查(综合面试)
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格式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待入学后将组织核验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考官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40%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专业课考试)
根据复试科目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对专业问题的表达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计考查试题。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题、即时作答,考官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50%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考查内容,主要采取讨论有关话题、问答、对话等形式。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10%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思想品德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实际制定考查内容,通过与考生交流给出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根据招生简章的加试科目命题,每门课程满分100分),采用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考核时长各3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名单确定及录取公示
(一)第一志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考生:调剂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2021年国家复试分数线(A区)。申请调剂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调剂考生须在接收到复试通知3个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同放弃复试资格。考生须密切关注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复试材料,并参加复试。具体按照《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三)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网页或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
(四)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并在研究生院网站(grad.aqn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由学院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公布的剩余计划按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应于3小时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按照《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六、突发事件预案
(一)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按要求提前做好模拟演练。
(三)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备研究生院。
七、违规处理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学院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话:0556-5500148,邮箱:623342011@qq.com。
八、其他
本细则由人文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文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