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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20:26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以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执行研究生院发布的西安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时间
2021年 3月25 日。
三、复试成绩使用
1、交通运输
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100分,专业基础测试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00分。
2、物流工程与管理
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测试50分,外语能力测试50分,专业基础测试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100分。
综合成绩核算方式=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0.6+复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0.4
四、复试平台
复试使用腾讯会议作为主平台,备用平台为钉钉,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调试好自己的软硬件设备。
五、复试安排
复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清晰扫描电子版,按顺序编号,并将文件打包命名为准考证号+专业+姓名,于3月 24日下午3点前发送到邮箱xdyzxyyzb@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此资格审查材料将用于面试综合素质考查环节,请考生仔细准备,部分材料将根据要求在后期进行原件审核。
1.《西安邮电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思想道德考核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栏下载)。
5.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自选)。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网络远程模拟演练
学院将在3月24日组织模拟演练,所有考生需要按学院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因未参加远程模拟演练的考生,导致复试期间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复试要求
1.良好的网络环境。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2.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即需要主机位电脑一台,二机位手机一部,两台设备需具备视频通话功能。用于面试的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3.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4.《西安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的其他要求。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学院报备。
2.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面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第一时间接听,如超过1分钟未接听,
按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5.按照学院安排,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参加网上模拟演练。
6.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复试环节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违者按国家关于教育考试的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7.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3天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七、违规处理办法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导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咨询与投诉
现代邮政学院联系电话:029-85383270(魏老师)
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8166179;电子邮箱:yzb@xupt.edu.cn
现代邮政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