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光,男,1956年5月生人,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刑事案件侦查教研室主讲教师。
1987年本科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多年从事刑事侦查教学、科研和办案工作,曾在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挂职锻炼,参与侦破多起刑事案件。主要讲授课程包括刑事案件侦查、刑事侦查学、侦查指挥与谋略、侦查决策等多门侦查专业课。
主持省级科研课题有侦查决策和教学、科研、办案、实习四位一体之研究。发表论侦查决策的特点及分类等20余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006年,作为公安部专家组成员,参加第三次全国命案模拟现场考核工作。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到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从事教学工作,并被任命为校长助理。在此期间,参与并协助当地侦查部门研究侦破刑事案件,尤其在参与侦破西藏3.14系列打砸抢烧严重暴力刑事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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