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需要在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及考试一年内,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初稿,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按上述要求对其进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认定。论文各方面要求如下:
论文语言要求
国际博士学习过程中,以中、英双语进行授课,在撰写论文时,学员可以选择用中文或英语撰写论文。不过以中文撰写论文者,在递交论文时必须同时附以英文译本。
论文字数要求
在国际博士学员在完成指定的学科后,需就选定的方向进行研究,根据要求完成一篇研究论文。不过正式撰写前,需要用中文或英文提交论文开题报告2000字,通过后,在老师的指导下,撰写一份3.5万字到4万字的论文。具体字数要求,各项目是不同的,有的项目要求论文字数应达到5万。
学位论文初稿评定
对已经完成撰写并提交了学位论文初稿的,应由专家小组就所提交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标准,做出明确认定。特别要注意审查其学位论文是否属于个人独立完成,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如认为达到基本标准,需由培养单位指定本学科的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其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论文修改完成后,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及同意才正式提交及参加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答辩
论文评审包括书面文件和答辩。一般由两名指导老师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打分(占总成绩70%),并将他们的报告提交给项目主任。其中一人与中国学术主任共同主持论文答辩,答辩占总成绩的30%。论文答辩将在国外院校或国内上课地点举行。
在得到院校学位评审委员会的认可后,对完成规定学分课程,提交所有与课程相关的作业,并且平均成绩合格的学员,将获得院校颁授的博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