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院校概况,报考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介绍性文件,当前正是全国各大研招院校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放阶段,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今年全国各省市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早作准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中国政法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北京)”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中招收研究生150名(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其中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
我校共有29个博士专业、57个硕士专业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含博士、硕士)。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来校复试时提交)。
四、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考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及个人情况选择以下考点之一: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五、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20年4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咨询报考点或查询考点网站通知。
报考硕士生考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命题范围见《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附件2)。
报考博士生考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为笔试,满分均为100分,不指定命题范围。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时间:2020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与实务。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3年。
八、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硕士研究生:1.2万元/年;博士研究生:1.4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专业学位:6.9 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5.4 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中欧法学院网站:www.cesl.edu.cn。
4.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九、信息公开、招生监督
1.信息公开
我校发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通知,公示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事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单等书面通知。
2.招生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十、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查收)
网 址:http://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010)58908240
网址:http://sis.cupl.edu.cn/
3.各招生学院
法 学 院:(010)58908382
民商经济法学院:(010)58908189
国 际 法 学 院:(010)58908197
刑事司法 学 院:(010)58908203
商 学 院:(010)58908347
人 文 学 院:(010)58908216
比较法学研究院:(010)5890824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58908219
中 欧 法 学 院:(010)59915784
国 际 儒 学 院:(010)58908001
人 权 研 究 院:(010)5890827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0)58908207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010)58908474
4.相关网站网址
学校主页:http://www.cupl.edu.cn/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网址:www.cupl.edu.cn/zzjg.htm。
十一、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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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2020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docx
原标题: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5AF22CCD2D51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