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参考
教育培训行业知识型媒体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0:37
西安医学院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小编整理西安医学院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正式启动相关内容,希望能给考研考生提供帮助~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通知(学位[2015]1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正式启动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一)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三)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申请。欲申请的学员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注册。
(二)现场确认。
考生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时间:2020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行政楼5楼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提交材料:1.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材料,或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 家推荐书,其中一位是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模板见附件,导师名单见研究生处网站-师资队伍)。
通过审核后,需要采集申请人照片和指纹,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现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三)缴纳相关费用。将已确认的申请人转为在册申请人信息库,并通知在册人员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缴纳学习等相关费用。
三、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申请人成功缴费后,进入学习或考试环节,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6168677,17795951158(座机)。
附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 家推荐书
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1月6日
原标题:西安医学院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正式启动
文章来源:http://news.cufe.edu.cn/info/1002/19093.htm